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🐁)印发的《支持(😺)创新药高质量发(🎙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🐱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🐮)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👪)关(🚆)心的(😽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🏆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🚁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🌕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🍮)用药需求等数据(🐁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🥙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🌰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🔥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🏰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🚣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🎧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🎌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🏍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👔)范(🐩)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🕛)在统筹推(🗯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🔯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🧞)国家科(🤧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🧚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🎉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➖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🛂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🤸)临床(😯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🤚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😲)比(😢)等(👺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🎓)目录内谈判药品(🚣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⏺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🐑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🎒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🌽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💨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📎)出设立“商业健(🐄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🎑)录”(以下称(✔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🐈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🌚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🔹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🌙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🐃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🚍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🚰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👇)目录中的药(⏹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🤬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🏉)这里,所(⛄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🍏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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