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👰)家医(💮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💗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🏬)的创新药企发展(👵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🕍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💊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👹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🎈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💰),提升创新(🚧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🈚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✊)等多种方(💺)式(🕧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🍒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🍎)外,文件(👽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🌍)政策指(📆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🅾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🤖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🌓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🎦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⏳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🌲)于药品目录(🌵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🤚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😒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🐯)疗(🛴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😶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🆙)础上,按程序(🏌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🌞)等特殊情(🆘)况必需的(🧚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🔍)围的(🆒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🕳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🌪))。重点(🌊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♌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🧘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💶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📛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🆕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🍑)记(🌁)者还在发布会现(🍻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🏏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🔰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👻)用的是(🦕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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