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🤱)医(🌈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🙃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⛺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🌞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🌗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🍍)谱、临床(🥏)用药需求(🍿)等数据归(🔊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🍖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🔥)医药企业、科研(🌖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💯)面,文件提出(🤫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🥘)件提出,上市申(💪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🥞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🚮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😳)导。医(🚆)保(🐜)部门与企业(🌆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🧓)在(🤭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🚐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🌿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🌶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🛶)政策解读发布(🍢)会上强调(🥠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🐦)。 《若干措施(🕕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🙇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🎧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⬛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⏩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🚟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❇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💢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👂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💗)本医保药(👯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🦐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🍪)有关(⭕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🏈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🔛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⏱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🗿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🔴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📣)目录(💕)或同时申报(🥞)两者。” (🕒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🐛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🐷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🥌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✒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🌱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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