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🛴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🦆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😰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👭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⚾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🌌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🌎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🏅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🔥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🔷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📱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🚂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👻)步申请(🌝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🅾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🍋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📊)见病(🧘)等重点领域,推(🏢)动药物研发(🐌)相关任务落(💮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🙁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👂)心副主任王国(🧗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💴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🎯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🐍)施》提出,鼓(🌯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🙏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🐪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🏂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🧞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♎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🏈)规格的限制)。 (🍛) 《若干措(🍧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🚡)序(🏝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🍥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😗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🥠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🔨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🦔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🚮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😍)纳入创新程度(🚘)高、临床价值(🍬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✋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🐁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🔰)边界,为超出(🐴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🔬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👑)药品目(👛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🏾),所以用(🗂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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