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🐵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👑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👉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🚠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🐿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🐗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🏔)、医疗机构(⛰)等合(🔙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📢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🚐)创新药投资(🎚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🦆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😐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🗞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🌄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🍂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🤐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🔵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💛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⛑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♓)调,首要(🎤)任务是推动(🎀)创新药(Ⓜ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🍸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🕝)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👃)整药品(🎱)配(👋)备或(🌕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🚄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⌚)。医保目(🌰)录内谈判药品(🥌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🍰)(即同一通(🧗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🖱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🛑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🌝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😯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🤢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📺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🔞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🐒)新药提供新支付(🕟)渠道。” 黄心(🐘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🍒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💢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🍒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🛣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📸)目录中(🤰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♓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💚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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