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👈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📵)质量发展的(❔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🔉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🍩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🔃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😬)床用(🌧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💩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🍐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🆘)、医(🚭)疗机(🦈)构等合理确定(🐑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🛫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💏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🍡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💝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💪)部门受理的创新(🤪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🎹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💇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🏹)部(🙌)门联动的支持机(🌝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😾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💣)要任务是推动创(🎍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👠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👈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🧛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🛍)等为由影响创新(📩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👰)规”限制(即(🚊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🏨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🚺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🙋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❌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😐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🏦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🔍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♍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👶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🤖)理司(🏣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🧢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🍪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🆘)保承受力(📃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🌥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🎣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♒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🎎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💘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🥊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💮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♉)责人(🤖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🥉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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