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🤷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🚝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⛸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🆓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🧤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🐴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🙄)疾病谱、(➰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🤜)新药研(🔵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🚶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🤶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💸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💑)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🍸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📸)指导。医(🔣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⏮)焦重大(🥫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😆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🥍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😱)任务(🥔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🚖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👮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☕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💉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💱)机(🙆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🎱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🗾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🍡)得(♉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🕊)比等(🍡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👸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📦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🍨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🛒)药纳入医保目(🐔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😄)关(🔟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🗡)另外(💄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🖌))。重点纳入(🐩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🛷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😢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🚢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🌥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💥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⏺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👶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💬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😭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💳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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