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✂)、(🤧)国家卫生健康(🌈)委(📌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🛠)下简称《若(🕚)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🌘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📮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😘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🌤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🐛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🐗)向、布局研(🤨)发管线(🐧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🌹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❔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🏥)创新药投资(🚥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🅰)定的长期投(〽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🥗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🤚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😻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🚎)组织实施创新药(💋)物研发国家(🔺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🍄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👮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🐔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📴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🥤)后3个月内(⏳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🌾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🌍)用药(🥞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⬜)影响(🍶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🔧)录(🛵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🤫)支付范围的可行(💎)路径。 另外(🍡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🤳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🖇)层次用(🈵)药(🎮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🈷)。” (🌦)黄心宇进一步表(🏟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💨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🛰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😁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🌟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♊)布会(🌜)现场(🦆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👁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🕢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🐄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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