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😂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📠)称《若干措(🌰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🥚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💹)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🚃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✍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🤢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⛏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😙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👑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🥤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🌖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〽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🏹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🛌)耐心资本。 (🔇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㊗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🙏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🍗)重大(🕋)专项,聚焦(🍉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🌎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〰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👿),首要任务是推(🐑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🏵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🍿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🙉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🏿)制(即(👧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💰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⬛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🏆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🔢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⚽)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📗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🧗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🏧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📈)宇表(🕯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🏚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❄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🚝)受力的高价(✨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🤠)渠道。” (🛵) 黄心宇(👝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🕐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🐊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🕚)保(📽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📈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🎭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🏪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⛲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🥣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🏞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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