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🔝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💂)高质量发展的若(🌮)干措施》(以下(🤮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👥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🍵)。 《若(🕘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🎾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👳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🔏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☕)康保险公(🚊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🎏)新药研发提供(🏈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🔙)围(🐕)绕药品目录(🍫)准入涉及的主规(🤯)格、参照(🏾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🏛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🐋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⬆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👍)门联动的支(🚘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🐹)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🆑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❎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👀)保定点医(🕓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🚯)备或(🧚)设立临(😢)时采购绿色通(😡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🥞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🌄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🛂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💫)卫(🛂)生事(🔇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📂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🌤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🖤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🌨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📏)新(🍳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👆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🍛)体(🌉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🧗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❗)药目录(🍻)与(💒)医保目录(🦗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🌞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🛸)还在发(🗳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🈯)是“强(🖇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👮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🌤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😰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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