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💺)国(📤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💞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🤺)困境——(🕙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🎸)持医保数据(😇)用于创新(🚙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🥀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🙅)配(😅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🐪)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🍘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🌡)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🙄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⬇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🐡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🦆)的创新药,企业(🧘)可同步申请医保(🚉)部门给予点对(💹)点政(🌲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🦒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🔸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⏫)实施并完(🎩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🌉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🔟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🏑)积极进(🔅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🙆)干措(🤑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🆖)机(🌜)构于药品目录(🍘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🍱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👃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🐻)干措施》提出(🌕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♋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🎣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👪)保(🤫)险创新药品目录(👝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🥦)纳入创新(📀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👊)益显著且超出(🍝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🕡)基本医保(🤼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🔎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⛹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🍙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🕒)健(🎧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💂)中的药(💃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😦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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