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🥞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💺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🚗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🌸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🔧)发”。具体来(🎂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🕡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🏼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🏕)创新药投资规(🗒)模。鼓励商(📕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📥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🌈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🖼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🗽)善多(🌄)部门联(🕕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🌱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🌕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🛰)更新(🗺)公布后3个月内(🏔)召(🍻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🎚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📎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👁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🐫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🔒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🔜),按程序将符合(🐏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⏪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🔐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👯)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💓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🎙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🗣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🍞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⛏)层(🧝)次用药保(👰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🛒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➡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📿)整,程序基本一(🤴)致(🍅),企(🕯)业可(🥖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😾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🧚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🔧)同的(🚀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⏱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🎷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📽)且价格应(🏻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