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🚙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🕊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👚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😪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🗓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🗄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😵)用药(🍌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🐟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👻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🖥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🔑)励(🕡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⬇)得国(📑)家(🎹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🕯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☝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🏽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🕛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🏝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🚥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⏱)、高发重(🗃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🚂),推动(🚳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🍴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🕒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🎎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😹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🉑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🎲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👕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🅰)数量、药占(🐳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📔)内(🥂)谈判(🐜)药品和(😘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👔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🏇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🥝)持“保基本(🤰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🚬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🈶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🖌)下称(🏑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⛽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🕸)超出基本医(💚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🗨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💞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☝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🏥)自主申报纳入医(🛅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🚻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🚳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🕧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📺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🎯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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