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💉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😖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👉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❇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💴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🐊)发”。具体来看(⚪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📗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😺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🥡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🍱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🙉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💠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🍤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🔮)药品监(🌊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🐘)可同步申请医保(🏝)部(🔗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📹)的(🍗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🍐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🦎)门提到组织实(💮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🤹)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😄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🤴)慢性病、(⤵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📀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🔝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⚓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🍈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🕒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📲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🖲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🔷)药品目(🈶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🤪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🧔)入医(🦑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🏝)设立“商业健(📭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👅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🚥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🥥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🎇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🌆)基本医保承受(🐑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🌩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👿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🚘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🕢)保局相关负(🐩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🥪)计的时候(🚓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📲)为,市场的边(🤒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🍙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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