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🌱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📿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🌘)研发(🤓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🚽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🎂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⛽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🎓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🚿),鼓励商业健(📃)康保险(🌖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💛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🔤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🍈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📨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📙)策指导。医(🔑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🎓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🛡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🤗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♋)、高发重大慢性(🚸)病、儿童用药(🙍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💐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🛁)调(📗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🔳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🍿)医疗机(🐋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🤧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👨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🔈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🥜)等特殊情况必需(🚳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🥉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🌮) 另外(🌾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🔧)创新药品(☝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💈)获(🎤)益显著且超出(😄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🎑)司司长黄心宇(😀)表示,“商(🚈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🐏)将(🖨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🚆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👥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🍢)目录与医保(🌃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➕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📎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👗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🖥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🍕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🎢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🛫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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