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📝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🍧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🦅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🚒)提到要依托(🍹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🚥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🛳) 在(🐚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🏍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🔸)给予点对点政(👧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🔼)准入涉及的(🚊)主规格、(🍘)参照药、支(🤼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📇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👎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🏞)领(🧞)域,推(🎿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➗)目录,创新(🔔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🕌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🛶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🚕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🤞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💎)疗机构于药品(🤼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🌵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🌜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🦈)医疗机构用(🍩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🆖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🏰)施》提(🐥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⏪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🕐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🍤)入(👣)医(🧐)保支(👾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🖕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🕠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🍩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🐅)创新药。 在(🐫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🕤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🚶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🔗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😷)品目录(😛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🖥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🐥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🤡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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