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🗄)《若干措(🧞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💙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💒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💯),文件提到(🎤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😊)药需(🏨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👐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🙏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💏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🚈)供稳定的(🔵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📰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🦔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👪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👴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🌏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🔙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🔯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🗾)色通道(🥩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🕍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🕕)药占(🧑)比等为由(🎨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🏺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🍎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🦖)两规(🐠)”限制(即同(🛹)一通用(🙄)名药(🔣)品(🍲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🍘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🏺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🌆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🍰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😸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🖲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🖱)药品目录”(以下(✋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😹)显著且超(⛳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🥀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📜)药目录是健(🌋)全多层次(💥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🍳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🤮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😑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📱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🕜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😛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🍾)的(⛸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🐣)是(🙆)推(🏪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🍞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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