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🌚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🖥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✉)下简称《若干(🤯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👬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📫)条便提(🥔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📺)疾病谱、临(🦃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🕌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💱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🧠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🎶)件提出,鼓励商(🌗)业健康保险(🏄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🔉)健康保(🍓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♋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🐭)。 另外,文件(🛅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☕)门给予点(🤒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🐫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🌉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👆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🍾)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👎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🛫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🌮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🔂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⛓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👜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🈶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🧜)行路径(🆘)。 另外,此次(🤭)文件中(⛅)的一大亮(🔦)点是提出设立(💮)“商业健康保(🔮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🚎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☕)、患者获益显著(👢)且超出基本医(🚳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🎥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🖖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💆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🛥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🍭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👃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⚾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⛔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🎡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😩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🌫)荐进入(🦓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🎒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🛺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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