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💊)委印发(🔠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🔑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📵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🤵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📠)布局研发管(🌏)线,提升创新效(✳)率(🌞)。 (🔊) 在资(🕊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🔹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🐚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🦓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👞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🚱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🃏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💄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🌄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📽)药(🌔)研发(👅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⛏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❣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🕟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🔐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🈳)1日在政(🍉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🌴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⛎)》提出(🍕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🔤)构于药品(🚱)目(👙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📋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🕦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🗨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👞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👩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😟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🌒)创(⛪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🐚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🤔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💷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🔬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⛲)时申报、同步调(😜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🗯)可(❌)以自主申报纳入(🈶)医保(🚍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🤠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🍎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🚀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😄)为,市(🎁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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