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🚏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🤦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📑)施》)对外发布(🌷)。中新健康(👲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🚇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🥅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🙀)发适(🛒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🍀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🕷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👋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🧚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🏤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🍈)药品监管部(🛷)门受理的(🕉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🈹)请医保部门给予(🗓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🕔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💴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🛠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🥛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✊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⛎)机制(🧖)。 此前,即(🍥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♉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🚕)保(🏘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🍗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🚛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📈)障临床诊(🐉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🤼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💀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😏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✌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🕋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🦄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🥐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🌤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🚍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🤶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🆔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🤝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😐)实现商保创(🎥)新药目录(🥂)与医(🍡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🔫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🗣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👺)。” 中新(🏛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😒)的药品(🚶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🕊)市场(🖊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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