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⛎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📓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🏸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🕺)来看,文(🤸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🙉)平台,做好疾病(⚓)谱、临床(✔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⚾),支持医药(📽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🚶)医(📣)疗机(🕧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💗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😘)式,为创新药研(📨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⏩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🎷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😣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🧑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🏬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🐎)构(🌡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🛬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📏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🥀) 此外,不得以医(🦀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📛)为(🏞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🎴)录(🔨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👥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📁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💻)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🍦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🎂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🐹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🆑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♌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🌐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📳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🕊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🧑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🎥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🈸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⛩)与医保目录同时(🍺)申(📷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🧒),企(😔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🏦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♒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💔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🥚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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