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🏷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⌛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🍄)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📢)布。中(🏇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🗳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🕜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🏽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🥟)集(👆)和分析(➕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🗾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🔓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🆕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🐥),为创新药(🏏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🥍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⌚)格、参照药、(🐫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🗻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🌗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🙋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🐊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🎨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🤶)医保中心(🦆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👜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🅾)理用药权益。 (🥀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⚡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🗄)通(🎖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🎀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👥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📩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🎷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🥦) 另外,此(🚼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🖌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📔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🚎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🅾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🏕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🔹)界,为(🦐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🥫)表(🔴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🛌)实现商(✴)保创(🌅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🔀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🙅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🎂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💍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🌃)在这里(🎡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🧛)该也是协商价(🚾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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