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🕜)1日,国家(🎊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✴)注意到,对(🔷)于业(😰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📶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👓)持医(🤱)保数据用于(😒)创新药研(🐀)发”。具体来(🦂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💦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🧒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🍝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👂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🚂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🤡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⭐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🌐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🤟),企业可(🚰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🚲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🆚)药、(🥗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🚛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👌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🦌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🐃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🆑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🎎)机构于药品目录(🌅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🦕)开药(🎉)事会,根(🆖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🕉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🦑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🧀)录(🥕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🐯)重大(💜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🎊)床价值大(🤯)、(📊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❤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🚎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🔧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🥑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👡)录同时申报、同(🐄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🚀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🥗)同时(🤟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🎍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🏀),这(☝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🐽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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