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💓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🗼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💌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❤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👬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🏜)医保数据用(🔗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🍸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🌁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🍯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🏿)所、医(😷)疗机构等合理确(🌾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😾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👖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🥧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🐻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🥣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🔼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⛩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👵)付范(🤨)围等开展交流。 (☝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🌬)传染病、高发(😤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🧢)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🛸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💐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🚯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🥔)保局医保中心副(🥖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🍭),首(🎪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🍝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🦖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👶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🐪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🥦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💻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😺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👙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📈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🕛)共(🐡)卫生(🚧)事件(💓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😝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🔍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🕋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🤭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😋)布会现场,国家(🌮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🛍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🔨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💍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🎣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🙇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👍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🥉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👕)也(🛍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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