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❌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🕳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🔐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🔀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💃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🛴)到要依托全国(🛋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💽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♏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😍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⚪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🛀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✔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🌅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🎐)准入涉(👃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📲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🅿)药物(😧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🎤)焦重大传染(🎲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😆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🧦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⛹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⬆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🎿)施》提出,鼓励(🔽)医保定点(🕗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⏸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🍹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🏕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🌸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🧘)用。医保目录(🍁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💦)品只能有两个(😒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😬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🐖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🍥)外,此次(👔)文件中的一大(🧙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😔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🎶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⏲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⏰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🖕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📒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😽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🚄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🌺)以(🏸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🌁)创新(👗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🍃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📈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🥍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😧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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