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🌱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🐄)量(🆔)发展的若干措施(🎽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📽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🦀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🏄)干措施》首条(🚔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🐽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🍀)国统一的医保(🍝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⛎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⚡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🐽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💼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🌌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💱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🐤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🔆)药品(🛫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🆕)新药,企(🍔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🤥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⏫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😧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🧀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🤣)并完善多部(🚟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🐱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🈂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⛱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🙌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🕒)益。 (🧚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🙆)录内谈判药品(🥢)和商保(🥢)创新药目录内药(🤟)品(📍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🍊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🥕)生事件(✳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⌛)有关部门研究(🉐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🤟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✖)务管理司司长(🚋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🚡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🎪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🆔)两(🤙)者。” (🦀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🤵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🤨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🍊)荐,而(🐱)且价(👅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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