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🚿)卫生健康委印(✴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🤑)新健(⭐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🕋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📞)提到(⭐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💶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✖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🗃)投资规模。鼓(🙈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🛍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🍆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👴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👨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🦅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🚁)格、参照(🛂)药、(🦅)支付(📡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🔜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💗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🐋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🗯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🐘)医保定(🎹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🗄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🌦)调整药品配备(💸)或(🤑)设立临时采购绿(🔹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🍫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🕍)判药品和商(🐪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📏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🍁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🐯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➖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🦌)是提出设立(🕵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💍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🏌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😮)场,国(😷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⚓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⬇)出基本医(🤩)保承受(🤒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🐾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🕝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🍳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🐝),商(🚘)保(🤜)创新(🚶)药目(🌦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😋)在这里,所以(🦀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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